
買了房子後,第一次開住戶大會。
本來以為一個小時就開完的
不是只是選個管委嗎? 結果開了三個多小時。有些提議是還不錯,不過有些住戶提的意見真是嘆為觀止。譬如,希望修改住戶公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...我可以說乾脆提議這個世界繞著她轉好嗎?
還有一個是,原來之前幾年管委會有人手腳不乾淨,刻意利用某些名目來圖利管委自己。如果是幾十萬上百萬也就算了,偏偏每次拿到的錢是幾千元,了不起一萬多,真是搞不懂,有必要因為這點小錢而冒著被判刑的下場嗎?
我真希望當時是堅持對這些人提起告訴的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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